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工作方针、政策、制度、纪律。 2、 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3、 根据工会经费独立原则,做好工会经费预算、决算。 4、 妥善保管现金和一切财务帐表、凭证、档案、资料。 5、 工会财务必须自觉接受上级工会和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监督。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年对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并向学校工会委员会报告。 景德镇陶瓷学院工会 二〇〇六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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