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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传达学习《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

时间:2015/10/15 00:00:00【

   

近日,校工会召开分工会主席会议,传达学习《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各分工会主席、校工会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校工会主席洪志华全文解读了《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内容。洪主席指出,《实施意见》为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会工作提出了新的目标、新的责任、新的要求,让工会干部感到责任更大、担子更重、要求更高,各位主席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实。要从高度统一思想、严守政治纪律、竭诚服务教职工、抓实各项工作,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按照“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最广泛地把群众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团结起来,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要求,汇聚广大教职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众志成城,奋力拼搏,为我校全力推进高水平应用技术型特色大学建设而努力奋斗。

各分工会主席分别结合工会工作实际谈体会,纷纷表示,省委出台《实施意见》,充分体现省委对群团工作的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了做好工会工作的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和自信心。一致认为,《实施意见》既是落实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群团组织领导的现实需要,也是全面深化改革,推动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更是做好新时期工会工作的行动指南。

洪主席要求,一要积极适应新形势下工会工作新常态,倍加珍惜省委对群团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切实发挥工会组织联系广大基层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二要在深入领会《实施意见》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找准工作结合点和切入点,加强理论学习,注重工作创新,改进工作作风,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三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会工作的科学化水平,通过改革创新增强工作活力,注重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工作。四要充分发挥职工的主力军作用,抓好宣传教育,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努力营造团结和谐、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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