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2日举行的全国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上,我校教师陈丽萍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巾帼标兵”荣誉称号。
陈丽萍先后就读于景德镇陶瓷学院、中央美术学院和武汉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分别获得学士、硕士和艺术学博士学位。曾担任景德镇陶瓷学院科技艺术学院美术系主任兼书记、陶瓷美术学院副院长、研究生学院党总支书记,现任研究生学院院长。
陈丽萍工作二十一年来,主要在教学一线从事艺术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艺术理论研究和艺术创作,并励志教学研究与改革。近年来,其创作的艺术作品多次荣获全国、全省美展大奖,主持、参与的省级课题研究多项并获一、二、三等奖各一项。荣获景德镇市“巾帼建功”标兵、第七届江西省师德先进个人,被评为江西省高等学校第七批中青年骨干教师、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等,充分展现了我校女教职工在推动江西经济发展、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中建功立业的巾帼风采和精神风貌,为广大女教职工树立了良好榜样。
据悉,中华全国总工会从2005年起,每年颁发一次“全国五一巾帼奖”,表彰积极参加“女职工建功立业工程”,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业中有突出贡献的女职工集体和个人,是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的最高荣誉之一。
作者: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