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陶瓷大学工会
123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告通知>> 内容

关于在各学院(部)召开2011年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通知

时间:2010/12/09 00:00:00【

   

各学院(部)分工会:

为坚持和完善二级教代会制度,继续发展基层民主,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参与民主办学、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努力实现学校民主政治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工作安排,决定于201012月召开各学院(部)教职工(代表)大会。

根据《景德镇陶瓷学院二级教代会实施细则》(景陶院工发【200906号)(以下简称《细则》)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对会议召开工作做以下要求:

1.各分工会要严格按照《细则》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在党总支领导下,认真做好会议的筹备、召开等各项工作。

2.大会要认真落实教职工大会的各项职权,并按《细则》要求规范会议议程和内容,避免只重形式不重实效。

3.各分工会要做好大会提案的征集工作,鼓励教职工围绕本部门及学校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献计献策,并及时完成提案的立案、督办、落实工作。

4.各分工会在组织召开大会前,要应向所在学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校工会呈报关于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报告,内容包括:会议召开的时间、会议的主要议程等,校工会将在接到报告后的三天内予以批复。

5.各分工会要做好大会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并在会议结束后的一周内将大会材料备份至校工会存档。

6. 各学院(部)教职工(代表)大会于20101231日前全部召开完毕。

特此通知。

中国教育工会景德镇陶瓷学院委员会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作者: 录入:admin 

  • 上一篇: 关于召开机关部门201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的通知
  • 下一篇: 关于召开机关部门201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