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陶瓷大学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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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景德镇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候选人的通知

时间:2019/09/01 15:16:02【

   

各分工会:
近日,景德镇市委办公室、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
电《关于做好 2019 年景德镇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
表彰工作的通知》(景办发电[2019]30 号),根据通知精神,
我校将推荐优秀教职工参与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
现结合学校实际,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14 年以来,在学校建设发展改革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在
编在岗教职工。处级以上干部不参加推荐。
二、推荐名额
各分工会均可推荐 1 名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候选
人参与学校评选。学校将优中选优,推荐 1 名优秀教职工参
与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
三、 推荐条件
被推荐为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必须对党忠
诚,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
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教育事业,
坚持立德树人,师德高尚。在我校教育教学、科研创作、管
理服务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做出重大贡献。
四、推荐的组织领导
本次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候选人推荐在学校党委
和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由学校工会和各分工会负责组织具
体评选推荐工作。
五、推荐的要求和程序
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要坚持面向基层
和一线,按照公平公正公开、自下而上、群众认可的原则,
确保推荐人选的代表性和先进性。具体程序为:
各分工会推荐 1 名候选人→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学校工
会委员会评选出 1 名候选人→学校党委研究同意→推荐参与
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
六、推荐材料的报送
各分工会推荐的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候选人需填
写《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简要情况一览表》
(见附件)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于 9 月 6 日(周五)下
午下班前报送学校工会,逾期视为放弃推荐。
联系人:余媛
特此通知
中国教育工会景德镇陶瓷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一日